泉州市人才人口“双增”行动申报细则(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无线泉州 新闻 2025-08-19 15:41:57


(一)基本条件



近一年内到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院大所稳定就业或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放宽至4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3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岗;
2.申请人为高校毕业生的,应于毕业2年内到我市就业创业;申请人为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人员的,应于取得证书2年内到我市就业创业(或到我市就业创业后取得),到我市就业创业时间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于首次引进到我市一年内(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起算,不包括全日制最高学历前及在读期间有参保记录的)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博士毕业生发放10万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发放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发放2万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发放1万元生活补贴,对所学专业和就业(创业)单位属于人工智能、半导体、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新产业新赛道青年人才,奖补标准上浮50%。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历或资格证明。按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毕业生须提供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同)。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
3.工作证明。在泉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在泉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公司章程等创业证明材料及缴交社保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申报途径



申请人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网站(https://www.qzrcgw.gov.cn)或“海丝泉州·人才港湾”微信小程序端口进行注册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近一年内”是指2025年5月16日以后来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至申报日不超过1年。

2.民营企业,是指登记注册地在我市的私营企业,以及私营经济成分为主(控股50%及以上)并控股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企业视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仅指民政部门批准)。
3.“双一流”高校指教育部发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六)联系方式



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595-27275151。



来源: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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