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阶段性优惠调整泉州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为进一步助力经济发展及清洁能源使用,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市发改委专题调度会议精神,该公司决定对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进行阶段性优惠。具体优惠如下: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3个月,泉州市沿海县(市、区)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08元/立方米,即由现行的3.659元/立方米调整到3.579元/立方米。
未执行泉州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用户不在优惠范围内。
来源:泉州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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