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泉州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

泉州广播电视台《短视频摄制和新媒体运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及采购结果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台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成交单位:泉州市泉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0万元,成交内容为:年度短视频摄制和新媒体运营项目。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泉州广播电视台督查室0595-22115306。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