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泉州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
泉州广播电视台《短视频摄制和新媒体运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及采购结果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台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成交单位:泉州市泉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0万元,成交内容为:年度短视频摄制和新媒体运营项目。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泉州广播电视台督查室0595-22115306。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