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具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具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设备费用、施工费用、检验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统一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7月 30 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 3 日12:00。
开标时间:2020年8月 3 日15: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广播电视台。
评标标准和方法: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
招标要求:详见附件。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2、货款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发票后,采购人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
3、中标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帐号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5)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6)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7)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
(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未按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11)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招标要求及其他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有意竞标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盖章密封送达泉州广电大厦,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5-22111235,监察室办公电话:0595-2215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