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广播电视台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智能化网络中心机房的开发与应用项目第三方测试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能化网络中心机房的开发与应用项目第三方测试服务采购
二、采购公告日期:2020年 08月 06日至 2020年08月13 日
公示网站:泉视界(http://www.qztv.cn)
采 购 人:泉州广播电视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
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元(最高限价即为本服务总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检验检测费、交通费、专家费等一切费用。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项目预算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付款方式:项目检验检测完成并提交测试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供货时间:合同签证后10个工作日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3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66号泉州广播电视台
三、采购人名称:泉州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傅宏炜
联系电话:0595-22163172 13636905690
监察室办公电话:0595-22155306
标书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66号泉州广播电视台总工办
l有意竞标者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盖章密封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4、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资质。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均要提供正反两面,若需原件复核而中标人无法提供原件复核的,按虚假应标论处,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内容及要求
对泉州广播电视台承担的泉州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智能化网络中心机房的开发与应用》(项目编号:2014Z147)进行第三方检验检测,中标方应对以下十条内容进行相应检测并出具测试报告,如检测项不具备检测条件或无法检验检测,须给出结论性意见或说明。
检验检测内容包括:
⑴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不低于乙类,具备防静电、防干扰、防震动、防雷电、防虫鼠害的能力,构造及设备布局满足建筑安全要求;
⑵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双独立回路及双UPS,具备故障情况下的设备冗余及容量冗余,负荷能力满足设备需要,后备时间达2小时,可用度高;
⑶带有精密空调系统,工作时设备区气温维持在23±1℃,相对湿度维持在40%~55%,灰尘及透明度满足相关要求;
⑷设备外壳等金属部件与大楼等电位接地,接地电阻<1Ω;
⑸各区域照明系统的照度及眩目值满足运维需要,后备时间2小时;
⑹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光缆及六类双绞线,布局合理,防火等级及电气指标满足业务需要;
⑺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范围能够覆盖主要设备;
⑻新风系统的氢气报警装置能够将电池间事故的氢气迅速排出;
⑼具备视频监控及出入控制,监控系统具有远程传输能力及灾害处理模式,可与新风及消防系统联动;
⑽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具备模块化的显示、记录、报警功能,能够实现机房环境及设备运行情况的统一集中监测。
如需项目详细《项目合同书》请直接联系免费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