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泉州市泉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需向第三方租赁视频拍摄器材。项目前期将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面向社会渠道公开征集影视、视频拍摄制作类相关的专业公司,以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请大家踊跃推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业从事视频拍摄器材租赁的公司

二、基本要求

视频拍摄器材租赁公司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拍摄需求提供租赁设备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提供的营业执照文件均真实有效;

(4)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租赁设备和专业技术制度;

(5)遵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供应商满足需求的所有租赁设备必须是自有设备,并能保证拍摄过程顺利完成;

(7)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是受过影视制作专业培训的,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以上我方有解释权和对报名供应商(人员)审核权!

三、报名事项

1. 报名方式:将推荐的供应商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及联系邮箱及上述第二部分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等(具体详见附件要求)发送到公司指定邮箱qzsxmt@163.com

2. 征集时间:报名以上述指定邮箱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

3. 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成为我司的入库供应商,我们将统一发出邮件通知;凡入库的供应商,将成为我司后续相关采购项目邀请询价、比选的对象和单一来源谈判的候选人。

详情请联系:

0595-22288869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节假日除外)

泉州市泉视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相关证明资料具体包括如下:

1.视频拍摄器材租赁公司请提供

(1) 公司简介(200-300字左右)

(2) 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

(5) 公司自有设备清单报价(以项设备的单价进行报价)并附上设备照片及仓库照片

(5)其它能证明企业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规范,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