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机及天馈系统招标公告
2017-09-01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 | 采 购 人:泉州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泉州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机及天馈系统 招标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一览表 项目最高限价:32万 |
2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基本资格标准: 1. 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2万元;当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控制价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身份证均要提供正反两面,若需原件复核而中标人无法提供原件复核的,按虚假应标论处,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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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 开标 时间
| 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9月1日 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12: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15: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永林 联系电话:13799524238,0595-22111235 |
4 | 招标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
5 | 评标方法 | 最低价中标 |
6 | 付款方式与条件 | 1. 设备施工并安装完成,经采购人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的95%,设备在项目通过正式验收后开始质保期,验收满一年后,项目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剩余的5%余款。 2.中标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帐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3.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中标人开具发票不及时而造成采购人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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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书送达地址 | 有意竞标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及相关资料盖章密封送达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66号泉州广电大楼608室 |
8 | 监督 |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泉州广播电视台监察室,电话:0595-22155306 |
20170830泉州广播电视台无线发射机及天馈系统标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