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两岸闽南人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权招标公告

2018-01-22


第一部分  邀请书

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对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权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权

2、请于2018年元月24日17:30前,按下列地址到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元月25日09:30,逾期恕不接受《招标报价函》。

4、投标时间:2018年元月25日10:00

5、投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泉州广播电视台13楼会议室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元月24日17:30前与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联系。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附属楼2楼(篮球场后)

邮编:362000  E-mail:4927207@qq.com  电话:+86-595-22119012  传真:+86-595-22119027

联系人:陈先生                   

第二部分  招标步骤

投标时间:2018年元月25日10:00

投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泉州广播电视台13楼会议室

投标流程:

1、本次招标设置最低报价为肆拾万元整(¥400000.00)。

2、2018年元月24日下午17:30前,投标人领取相关投标资料。

3、2018年元月25日上午09:30前,投标人应办理投标手续并提交: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

3)   人民币壹万元竞标押金,招标会结束后,若无中标,则退回,若中标,则直接计入代理押金。

4)   招标报价函

5)   招标承诺书

4、2018年元月25日09:30,所有投标人代表入场,进行招标。

5、2018年元月25日10:00,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招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招标报价函》进行评估,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最高方无法签订合作协议,则顺延至报价第二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但中标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招标底价。

6、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该报价方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同样,报价必须高于投标底价。超过三次报价仍未能中标,则取消本次招投标。

7、2018年元月31日前双方签订《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合作协议》,并缴纳代理押金(额度为中标金额的10%)。

第三部分  招标商务要求

一、商务响应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正常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2.工商局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相关国内媒体广告经营许可资格;

4.本次招标的标底为肆拾万元;

5.签订并执行《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合作协议》,中标人可享受的代理费为:中标公司中标金额扣除本场晚会运营成本后,由泉州广播电视台按照30%支付稿费;

6.中标人投放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等相关广告法规和管理规定。

7.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政策调控、政府指定转播、直播、重大节日的节目调整等,本项目会根据政策暂停播出,时候另行补播或顺延;

8.本项目相关运营内容

   8.1、负责本项目广告招商

   8.2、负责本项目的支出(预算金额18万元):

   ⑴剧本创作及组织排练、彩排、录制、音乐、短片等4万元;

   ⑵春晚导演费用1万元;

   ⑶台湾演员(5人×3天)演出及交通、住宿费用3万元;

   ⑷春晚演职员(196人)及摄制人员(19人)费用5万元;

   ⑸春晚舞台舞美3.7万元;

   ⑹春晚舞台道具租金及搬运费3000.00元;

   ⑺春晚平面设计费用2000.00元;

   ⑻春晚印刷费用5000.00元

   ⑼快餐费3000.00元(200人×15元×1餐)。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实行竞争性谈判,根据“价高者得”原则来确定最后的中标者;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应于投标当日携带公司公章,以便于后续报价和签署《招标结果确认书》;

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可能导致招标结果无效;

6.招标合同由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泉州广播电视台签署;

7.本项目所有招商、广告款项进入泉州广播电视台账户,具体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9070210010010001408951

 户名:泉州广播电视台

8.中标公司招商到款金额不足中标金额的,不足部分由中标公司补足;

9.合作详细条款参见《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两岸闽南人电视春晚项目运营独家代理合作协议》;

10.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广播电视台所有;

三、合作要求:

1.中标人应在双方签署竞争性招标结果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

2.中标人所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准确及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3.中标公司若为本台签约广告代理公司,则该项目创收金额不再计入该公司年度广告投放总额。

4.本场春晚广告除晚会特约播映的客户以外,不能涉及贺年广告。

5.由于春晚项目运营的特殊性,本场春晚的执行费用18万元由中标公司包干。考虑到一些项目费用必须及时支付(如台湾演员、导演、快餐等),故中标公司对这些项目先行支付,若春晚广告款到账满20万元后,泉州广播电视台应先支付执行费用18万元给中标公司。待本项目所有款项结清后,中标公司再与泉州广播电视台结算稿酬。

6.中标运营公司有权对2018年春晚进行线下推广和包装运作。

   相关事宜请联系:

   联系电话:+86-595-22119012      

   传真:+86-595-22119027

      联系人:陈先生

公示日期:2018年1月22日-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