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闽台少儿春晚舞美招投标公告

2018-02-0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对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闽台少儿春晚舞美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闽台少儿春晚舞美

2、请于2018年02月04日17:30前,按下列地址到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15:00,逾期恕不接受《招标报价函》。

4、投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15:30

5、投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泉州广播电视台13楼会议室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2月04日17:30前与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咨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附属楼2楼(篮球场后)

邮编:362000

E-mail:49217207@qq.com

电话:(0595)22119012

传真:(0595)22119027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9070210010010001408951

户名:泉州广播电视台

                           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

                                2018年2月1日


第二部分  招标步骤

投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15:00

投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祥远路泉州广播电视中心大楼

泉州广播电视台13楼会议室

投标流程:

1、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报价为人民币柒万伍千元整(¥75000.00)。

2、2018年02月04日下午17:30前,投标人领取相关投标资料。

3、2018年02月05日下午15:00前,投标人应办理投标手续并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

4、2018年02月05日15:00,所有投标人代表入场,提交《招标报价函》,进行招标。

5、泉州广播电视台闽南语节目中心招标小组对各《招标报价函》进行评估,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最低方无法签订合作协议,则顺延至报价第二低者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但报价必须低于投标底价。

6、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该报价方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同样,报价必须低于投标底价。超过三次报价仍未能中标,则取消本次招投标。

7、2018年02月07日前双方签订《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闽台少儿春晚舞美项目合作协议》


第三部分  招标商务要求

一、商务响应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正常运作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本次招标的标底最高报价为人民币柒万伍千元整(¥75000.00);

4、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本项目会根据政策暂停执行或取消;

5、本项目相关内容

序号

单位

数量

      

1

大屏

30

LED屏使用2.5天

2

左右LED屏2组

18

同上

3

前区圆形屏2组

20

同上

4

大屏左右彩虹

2

喷绘背胶/伏板/铁架

5

主题文字标

1

同上

6

飘带泡沫雕

2

立体雕刻、喷色

7

圆形泡沫雕

2

同上

8

三级舞台搭建12米

1

舞台板搭建

9

台前伸展台

1

舞台板+木作

10

台面、台阶装饰条

2


11

黑地毯

1


12

黑色玻璃台

120

舞台表演区

13

空中透明标

1

摇臂使用

14

工人费用


后区舞台拆、装

15

   侯播厅 环境布置

1

       【氛围布置】

16

观众席后面大标语

1

【氛围布置】

17

大堂宣传画

1

【氛围布置】

18

广场红标语

1

【氛围布置】

19

      灯光租赁

1

光束灯


  二、投标须知:

1. 本次招标实行竞争性谈判,根据“价低者得”原则来确定最后的中标者;

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应于投标当日携带公司公章,以便于后续报价和签署《招标结果确认书》;

5.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可能导致招标无效;

6. 招标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7.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广播电视台所有;

8. 若遇不可抗力,本项目会根据相关政策延期执行或者取消

9.合作详细条款参见《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闽台少儿春晚舞美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要求:

10.中标人应在双方签署竞争性招标结果确认书后2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

11.中标人除了和泉州广播电视台签订合作协议,还应同时签订相关的廉政协议

12.中标人所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中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不准确及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资格,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相关事宜请联系:

联系电话:+86-595-22119012      +86-13600787151

传真:+86-595-22119027

   联系人:陈先生


公示日期:2018年2月1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