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出具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出具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具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具声明); (7)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为保证故障紧急抢修的快速响应,投标公司限福建地区或在福建地区有服务网点的外地公司参与。外地投标公司在福建地区有服务网点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10)为保障维保服务质量,投标人2016年以来必须有合同金额≥30万人民币的机房空调维保经验和合同金额≥30万人民币的UPS维保经验(需提供完整清晰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 (11)维护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机房空调和UPS维护经验,必须有国家技工的技能鉴定证书和电工证。需提供每位人员的相关资质(学历、技能鉴定等级、认证情况等)及证书复印件,维护人员至少需4个,2个机房空调维护,2个UPS维护。 |
2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 日12: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 日15: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15605953824 |
3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
5 | 款项结算: 1、首次全面维护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维护满1年且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的50%合同款。 2、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2.1提供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 2.2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本中标人开具的税务发票无效)。 3、中标人、收款单位、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人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
6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标记的; (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4)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 (6)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未按招标文件第10.2(5)条所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7 |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详细技术商务要求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
有意竞标者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正本壹份)盖章密封(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并送达泉州广播电视台大楼总工办,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15605953824。监督电话:0595-2215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