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我台将对本单位户外媒体资源广告版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泉州广播电视台户外媒体资源广告版面经营权。

二、标的简介:

媒 体

数 量

地址

三面翻广告牌

一座

祥远路电视大楼外围墙(广电网络营业厅旁)

滚动灯箱

五座

祥远路电视大楼外围墙

平面灯箱

五座

七星街广播大楼外围墙

以上户外媒体资源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均归泉州广播电视台所有。

三、经营期限:3

四、投标底价:每年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00)。

五、付款方式: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每个年度前10日内支付当年度租金。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若成功中标,交易保证金将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签定《泉州广播电视台户外媒体资源广告版面经营权合作协议》之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投标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若未成功中标,我方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投标人。

交易保证金账户:

户名:泉州广播电视台

开户银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9070 2100 1001 0001 4089 51

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经营期限届满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情况,我方将在合同到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八、招标形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投标、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

2、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我方投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报价单打印并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拆边处加盖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于开标当日现场拆封,未加盖公章或未密封的均视为无效。

九、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竞价标的情况,并对标的物的价值、制作、使用等进行审核、判定。投标人不咨询、不到现场看样或错过咨询、看样时间,均视为对该标的物的认可、知情,并自愿承担责任。成功中标后,承租方不得对投标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十、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业务的合法存续的企、事业法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外地广告企业在泉州市必须登记设立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2、信誉良好,未能严格履行与泉州广播电视台或其旗下公司签定的合同或因不履行合同有诉讼未了的,或者有其它违规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投标,已中标的可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赔偿损失。

3、不遵守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擅自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至公告截止时还未自行改正拆除的,不得参与招投标,已中标的可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赔偿损失。

十一、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承租方每年须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版面供泉州广播电视台使用,包括1幅三面翻广告版面、5幅滚动灯箱广告版面以及所有灯箱背面广告版面,同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喷绘安装费用。三面翻广告牌每月更换2次版面,滚动灯箱画面及箱体背面画面根据我台实际宣传需求进行制作。

2、承租方经营发布广告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合同规定的位置、形式和版面要求,严格做到广告版面图案清新,内容健康、翔实,制作精良。

3、承租方发布广告前必须将广告画面及相关批文、手续、材料等提供给我方进行审核(即使我方的审核通过并,我方也不对承租方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我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广告画面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后方可发布。若承租方未经我方审核擅自发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我方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我方还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同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若发现广告载体倾斜、晃动、腐蚀、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或突发损坏,必须及时进行维护,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5、该标的广告版面的设置和发布仅限于现有设置的广告位上,其他位置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其中灯箱背面不得发布任何商业广告,仅可由登泉州广播电视台使用。

6、承租方应做好卫生保洁、维护、安全等工作,若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宣传广告、文字等(包括“牛皮癣”),应立即清除。

十二、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3、若有授权,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在泉州市之外注册的竞租人应提供在泉州市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十三、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材料送至泉州广播电视台广告经管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领袖天地创意园四号楼3层。

十四、项目公告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6日。

十五、交易保证金汇达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7时。

十六、看样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6日,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看样。

十七、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0:00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领袖天地创意园四号楼3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906061331


泉州广播电视台

2018年9月20日